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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方城)改革试验区
综合实验站启用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切实提高学生实践和创业、创新能力,大力加强校外实验基地建设,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的要求,决定在我校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方城改革试验区设立“河南农业大学方城综合实验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综合实验站与改革试验区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方城、民权两个试验区目前的状况,方城已具备了建立综合实验站的基本条件。
综合实验站是我校为科技示范推广和学生实习、创业、青年教师锻炼提供的校外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高度重视该实验站的建设并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争把实验站建设成为综合性、高标准的校外试验示范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
二、运行方案
1、实验站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1)人员:实验站设管理人员1名,由在方城试验区创业的我校毕业生杨玉斌担任;
2)职责:常驻实验站,在自己创业的同时,负责实验站的综合管理;与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协调;与在实验站实习的学生及其导师及时联系;考虑并提出实验地利用规划和季节之间实验的基本设想。
2、学校提供的条件
1)支付农田和蔬菜大棚租金;
2)农田道路、电力、灌溉等基本条件建设;
3)为实验站内实验、实习、创业团队人员及导师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
4)为实验站学生提供伙食补贴5//人;为学生导师提供伙食补贴30//人;
5)帮助实验、实习、创业人员协调有关事务。
3、实验、实习、创业团队人员及导师的职责和义务
1)支付实验所需的生产资料、灌溉、收获及用工等费用;
2)实验收获物归实验者所有;
3)被褥等个人日用品自理;
4)服从实验站管理人员管理,维护实验站秩序。
三、实验站位置
本实验站选址在方城试验区核心区的蔬菜园区内,四周为透明围墙,安全性好;区内道路全部硬化,车辆、机械、人行便利;排灌、电力等基础设施完备;土质壤土,肥力均匀并较高。
我校共租用高标准农田140亩,分两期进入,目前有70610即可使用,另7010月上旬可用。另有蔬菜大棚10个(1/个),目前可用。
四、其他事项
1、实验站仅供学生实习、创业等使用;
2、植物类生产实习小组或项目实验用地不得超过15亩;
3、考虑到不同实习类型和年份之间的变动,实习、创业等用地采取一年一租或半年一租的方式,特殊实验可相对固定地块;
4、根据实验站运行情况,某些方面可能做适当调整。
 
各单位如有学生实验、实习、创业项目和教师科研示范项目,请按项目类型尽快把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和指导教师报相应管理部门,以便提前规划。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管理部门
 
卓越500人才培养
 
教务处
 
专业学位实践
 
研究生处
 
大学生创业实训
 
招生就业处
 
大学生社会实践
 
校团委
 
教师科研示范
 
科技处
 
 
河南农业大学地方合作处
201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