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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院20115
 
vic115维多利亚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
(试行)
学院各系、各部门:
研究生是高等学校的高层次人才,是我院开展科研工作及创建研究型学院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教育管理,全面提高我院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及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研究生教育与管理
1、实行“两系四级”研究生管理体制。“两系”指思想政治教育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由院党总支副书记负责,业务管理系统由主管副院长负责。“四级”管理指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导师组、研究生导师小组(科研团队)和导师对研究生共同管理。
研究生课题、参与项目(科研项目与成果申报须研究生全程参与)、论文、经费和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导师小组(科研团队)负责,学科导师组和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学院设研究生管理秘书1人,院研究生会增设科技部,负责研究生学术交流与社会实践工作。
2、推进素质教育,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研究生应秉承“明德自强、求是力行”的校训,既抓好专业学习,又积极参加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现全面发展。研究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情况由院研究生会、学生班委党支部负责记录,定期上报给研究生管理秘书,作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评先评优和组织发展的重要依据。
3、引导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研究生在班主任、导师的双重指导和班委、学生党支部带领下开展各种学习实践活动。研究生党支部要发挥支部职能,积极组织支部生活会和党日活动,做好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研究生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实施研究生管理量化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学术报告、发表学术论文、撰写读书报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撰写调查报告等,考核结果作为硕博连读、优秀研究生评定及生活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研究生个人档案,由研究生管理秘书负责,主要记载研究生在学习、科研、荣誉奖励等各方面的动态情况,并每半年向各团队和研究生导师通报一次
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院管理制度。如出现违纪行为,将取消年度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根据违纪情况酌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等处理,并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研究生招生
为增加研究生报考数量,不断提高研究生招录质量,特设立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励基金,每年在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或研究生工作年会上进行表彰和发放。
(一)直接考取的硕士研究生
1、奖励对象:第一志愿报考vic115维多利亚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2、奖励档次与标准:以初试入学英语成绩(权重占50%)和总成绩(减去英语成绩)(权重占50%)进行排名。设一等奖1名,每生奖励现金5000元;二等奖3名,每生奖励现金3000元;三等奖5名,每生奖励现金1000元。其中学科支出2/3,导师支出1/3。
(二)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
1、奖励对象:符合学校推免条件并被vic115维多利亚录取的推免硕士研究生。
2、奖励档次与标准:本科专业总成绩排名第1名,每生奖励现金5000元,其他每生奖励现金3000元。其中学科支出2/3,导师支出1/3。
三、研究生培养
(一)研究生教学
1、研究生授课教师。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授课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须认真备课、按时授课,严格履行调停课手续,按时向院提交研究生课程成绩。课程结束后,学院组织研究生对该课程进行评价。研究生评价不满意的教师,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具体原因,可以取消其授课资格;研究生评价满意的教师,可获vic115维多利亚“研究生教学优秀奖”评奖资格。
2、研究生课程考勤。研究生须按时上课,认真听讲,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按时上课2次,或请假时间超过本课程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含三分之一),该门课程记为零分并随下届重修。
(二)研究生对外合作与交流
学院鼓励各导师小组(科研团队)积极开展与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优势科研团队每年至少实现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1-2名。
每个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参加学院举办的所有学术报告和科研年会,并参加1次国内外学术会议,费用由相应导师小组(科研团队)负责。研究生科技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学术交流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会实践活动。
(三)业绩激励措施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在一级学报期刊(以学院认定的一级学报为准)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论文奖励1000元;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在SCI源期刊公开发表单篇论文影响因子达2.0(含2.0)以上,每篇论文按影响因子×500元的标准奖励。
(四)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
凡被vic115维多利亚录取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导师应给予生活补贴不低于260.0元(按每年12个月发放,不含学校补贴);脱产博士生每生每月导师应给予生活补贴不低于700元(按每年12个月发放,不含学校补贴)。在职博士研究生,导师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补贴。
(五)研究生创业就业基地建设
学院积极与相关企业、单位联系,在2-3年内建立研究生创业就业基地1-2个。
四、研究生毕业
凡vic115维多利亚或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录取的研究生,在毕业论文答辩前,除应满足学校研究生培养所规定的基本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否则不办理毕业论文答辩手续。
1、硕士研究生应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单篇影响因子须在0.4以上(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药用植物栽培方向的研究生,单篇影响因子须在0.2以上)。
硕士研究生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且署名前2名者(专利权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可视为达到答辩的条件。
2、博士研究生:应在SCI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累计影响因子在1.0以上。其中,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的硕博连读博士生在SCI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累计影响因子须达2.0以上;作物遗传育种专业硕博连读博士生在SCI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累计影响因子须达3.0以上。
博士生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且署名在前5(获奖成果第1署名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导师署名为第1名),可视为达到答辩的条件。
以上发表论文的署名,硕士研究生为第1作者或教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为第2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1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vic115维多利亚或河南农业大学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河南省粮食作物生理生态与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Physiology, Ecology and Genetic Improvement of Food Crops in Henan Province)。
五、研究生导师
研究生导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科研水平、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研究生导师应关心研究生学习科研工作、生活状况及就业等问题,尤其要注重培养提高研究生就业能力和创业素质。研究生的就业质量状况,将作为研究生导师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
根据学校和我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研究生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科研经费近三年年均不低于3万元或团队人均不低于3万元,博士研究生导师科研经费近三年年均不低于5万元或团队人均不低于5万元,否则停止招生。
对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发表一级学报论文、博士研究生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大于2),该导师可获vic115维多利亚“优秀研究生导师”评定资格。
本意见自2010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本意见由vic115维多利亚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vic115维多利亚
                               2011年3月4